合伙人如果没有签合伙协议

2024-05-18 22:50

1. 合伙人如果没有签合伙协议

法律分析:合伙最好是签订合伙人协议,不签订合伙人协议的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是如果对方不签订合伙人协议开办公司是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所以不能设立。针对合伙人不签订合伙协议,我们的处理就是要求签订,实在不愿意的就放弃合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如果没有签合伙协议

2. 没有签合伙协议算是合伙人吗

法律分析:第一,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合伙情况进行了核准登记的,又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此处,个人合伙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应视为特定的国家行政部门对个人之间的经济组织形式形成的一种确认,具有法定效力,可以认定个人合伙的成立。
第二,在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在具备合伙个人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条件下,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可以认定双方具有合伙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3. 如果没有合伙协议会有效吗

合伙没有协议的,合伙行为也有效。但是对于没有协议的合伙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合伙行为。所谓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合同算合伙在实际上已经形成事实合伙关系的,算合伙。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伙关系。合伙做生意,必须要签订合伙合同,不然不属于合伙关系。必须有合伙合同,才是法律所认可的合伙关系。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应该写合伙合同。如果在合伙过程中,双方产生歧异、纠纷或者解决入伙、散伙等事宜,均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合同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合伙协议会有效吗

4. 没有签合伙协议有效吗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仍然有效。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一、合伙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如下方面: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等等。
二、合伙合同纠纷与入伙退伙纠纷区别有没有
合伙合同纠纷与入伙退伙纠纷区别也是有的,但这两个案由相近,入伙退伙纠纷涉及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和基础是入伙退伙这一法律事实,合伙协议纠纷涉及的主要权利义务是在合伙过程中以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为主要争议焦点构成案件的案由。
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诉求进行判决,如果诉求合理,而且有足够合法的证据支撑,那么支持诉求的。法院会注重审查各方是否存在合伙协议及协议约定的具体内容。不存在合伙协议或各方对协议成立、效力有较大争议的,则要注意审查双方在实际经营中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合伙事务管理方案及相应记录材料。同时注意考察是各方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情况,是否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三、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5. 合伙没有协议有效吗

合伙没有协议的,合伙行为也有效。但是对于没有协议的合伙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合伙行为。所谓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一、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加名字
个体工商户不能加名字,具体如下:
1、个体户的经营者只能写一个人的名称;
2、如果是合伙开店,可以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
3、合作办个体户还是有不少的,一般是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另外两个人签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投入与利润分配。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二、公司与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
1、建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以全体合伙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对合伙协议的订立者具有约束力;公司以章程为基础;
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企业的财产一般由所有合伙人共有;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同于股东财产;
3、经营方式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一般可以由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一个或几个合伙人可以委托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公司有比较健全的管理机构,一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处理;
4、退出机制不同,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想退出转让其出资的财产有严格的限制。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相比之下,有限公司的股东向公司内部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不需要任何其他股东的同意。而且想要对外转让股份也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只需要其他股东超过一半的同意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三、合伙企业成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合伙没有协议有效吗

6. 合伙没有协议有效吗

合伙没有协议的,合伙仍然有效。
合伙协议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虽然没有协议的合伙也是有效的,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7. 合伙没有协议有效吗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仍然有效。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没有协议有效吗

8. 合伙没有协议有效吗

合伙没有协议,并不影响合伙人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等信息。【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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